115學年度|職三統測模擬考
模擬考考程及考試範圍
整理第1至第4次職三模擬考考程,含 07 設計群、12 家政群幼保類、13 家政群生活應用類、17 餐旅群之共同科目、數學 A/B 卷與專業科目範圍。
第1次模擬考
考程
共同科目與數學
國文Ⅰ~國文Ⅲ
英文Ⅰ~英文Ⅲ
12 幼保、13 生活應用類
- 數學 I:坐標系與函數圖形、直線方程式、式的運算
- 數學 II:三角函數、圓與直線、數列與級數
07 設計、17 餐旅
- 數學 I:坐標系與函數圖形、直線方程式、式的運算
- 數學 II:三角函數、平面向量、圓與直線
- 數學 III:方程式
- 數學 IV:三角函數的應用
專業科目範圍
07 設計群
專業一:色彩原理、造形原理、設計概論
色彩原理:一至四單元;造形原理:一至三之2單元;設計概論:一至四之1單元。
專業二:基本設計實習、繪畫基礎實習、基礎圖學實習
基本設計實習:一至五單元;繪畫基礎實習:一至十單元;基礎圖學實習:一至七單元。
12 家政群幼保類
專業一:家政概論、家庭教育
家政概論:一至八單元;家庭教育:一至三單元。
專業二:嬰幼兒發展照護實務
嬰幼兒發展照護實務:一至四單元。
13 家政群生活應用類
專業一:家政概論、家庭教育
家政概論:一至八單元;家庭教育:一至三單元。
專業二:多媒體創作實務
多媒體創作實務:一至六單元。
17 餐旅群
專業一:觀光餐旅業導論
觀光餐旅業導論:一至六單元。
專業二:餐旅服務技術、飲料實務
餐旅服務技術:一至七單元;飲料實務:一至五單元。
第2次模擬考
考程
共同科目與數學
國文Ⅰ~國文Ⅳ
英文Ⅰ~英文Ⅳ
12 幼保、13 生活應用類
- 數學 I:坐標系與函數圖形、直線方程式、式的運算
- 數學 II:三角函數、圓與直線、數列與級數
- 數學 III:不等式及其應用、指數與對數
07 設計、17 餐旅
- 數學 I:坐標系與函數圖形、直線方程式、式的運算
- 數學 II:三角函數、平面向量、圓與直線、數列與級數
- 數學 III:方程式、二元一次不等式及其應用、指數與對數
- 數學 IV:三角函數的應用
專業科目範圍
07 設計群
專業一:色彩原理、造形原理、設計概論
色彩原理:一至五單元;造形原理:一至四之1單元;設計概論:一至四單元。
專業二:基本設計實習、繪畫基礎實習、基礎圖學實習
基本設計實習:一至五單元;繪畫基礎實習:一至十單元;基礎圖學實習:一至九單元。
12 家政群幼保類
專業一:家政概論、家庭教育
家政概論:一至十單元;家庭教育:一至四單元。
專業二:嬰幼兒發展照護實務
嬰幼兒發展照護實務:一至六單元。
13 家政群生活應用類
專業一:家政概論、家庭教育
家政概論:一至十單元;家庭教育:一至四單元。
專業二:多媒體創作實務
多媒體創作實務:一至七單元。
17 餐旅群
專業一:觀光餐旅業導論
觀光餐旅業導論:一至七單元。
專業二:餐旅服務技術、飲料實務
餐旅服務技術:一至九單元;飲料實務:一至六單元。
第3次模擬考
考程
共同科目與數學
全部範圍(國文Ⅰ~國文Ⅵ)
英文Ⅰ~英文Ⅴ
12 幼保、13 生活應用類
- 數學 I:坐標系與函數圖形、直線方程式、式的運算
- 數學 II:三角函數、圓與直線、數列與級數
- 數學 III:不等式及其應用、指數與對數
- 數學 IV:排列組合
07 設計、17 餐旅
- 數學 I:坐標系與函數圖形、直線方程式、式的運算
- 數學 II:三角函數、平面向量、圓與直線、數列與級數
- 數學 III:方程式、二元一次不等式及其應用、指數與對數
- 數學 IV:三角函數的應用、排列組合
專業科目範圍
07 設計群
專業一與專業二:全部範圍。
12 家政群幼保類
專業一與專業二:全部範圍。
13 家政群生活應用類
專業一與專業二:全部範圍。
17 餐旅群
專業一與專業二:全部範圍。
第4次模擬考
本次依出版社規定仿照統測考程時間提前,和前3次考程不同。
考程
共同科目與數學
全部範圍
全部範圍
12 幼保、13 生活應用類
數學 I~IV:全部範圍。
07 設計、17 餐旅
數學 I~IV:全部範圍。
專業科目範圍
07 設計群
專業一與專業二:全部範圍。
12 家政群幼保類
專業一與專業二:全部範圍。
13 家政群生活應用類
專業一與專業二:全部範圍。
17 餐旅群
專業一與專業二:全部範圍。
考試注意事項
- 申請不考模擬考之同學,需於原班級跟著考程時間自習。
- 模擬考請依照座位順序入座,考試違規辦法同本校考試違規辦法。
- 若當節考試沒選考,請在教室安靜自習;跑班課或社團依當次實際公告去上課或在教室自習。
- 自習時請在教室溫習,勿隨意走動。社團時間依實際出席,考試後請公假。
- 考試滿50分鐘始得交卷,提早交卷者請留在教室自行溫書。
- 國文、英文「選擇題作答區」須用黑色2B鉛筆劃記;「非選擇題作答區」須用黑色墨水的筆書寫,建議筆尖粗約0.5mm~0.7mm,不得使用鉛筆。
- 以手搖鈴三聲為考試開始/結束;若該段時間有學校鐘聲,則不另外搖鈴。
- 設計群考生請攜帶鉛筆、彩色鉛筆、針筆或代用針筆、水性簽字筆、水性或酒精性麥克筆、橡皮擦、各種尺規;可自備透明桌墊及固定紙張用之弱黏性膠帶、隱形膠帶或可再貼膠帶。媒材與工具不得互相借用。
資料來源:115學年度職三第1至第4次模擬考考程.docx。